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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我院党委     日期:2021-10-22   点击数:  

院内各学生党支部、全体入党积极分子:

为加强学院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规范化管理,切实解决个别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疏于管理、培养脱节”的问题,从源头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提高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以提高新发展党员质量为目标,前移教育关口,坚持早教育、早发现、早培养,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的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教育体系,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端正入党动机。实行“分党校-党支部-培养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三级联培制度,建立“量化考核+考评结合+动态管理+入党答辩”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动态管理,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让入党积极分子不仅做到“行动上入党”,更要做到“思想上入党”。全面实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能进能出、择优劣汰、结构优化、素质提升”的目标要求,不断提高新时期新形势下我院发展党员工作水平。

一、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的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教育体系

在各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日常教育培养基础上,探索实行分党校培训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主题教育、谈心谈话、理论自学、心得笔记展示等相结合的方式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的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教育体系。

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量化考核和考评结合制度

1.以分党校为主阵地构建的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的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教育体系为载体,按参与的各类党性学习教育活动的学时进行计算(每45分钟记为1个学时),全面提升入党积极分子的素质。同时定期将量化考核结果公布在学院官网、学生党支部书记群、入党积极分子群,将入党积极分子“隐性”的思想动向转变为“显性”的量化数据,确保入党积极分子的先进性、积极性能被身边的同学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

2.每学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考察考试考试,将党性考察考试成绩情况、分党校统计入党积极分子的量化考核情况、思想汇报书写情况、党支部及培养联系人考察情况、个人实际的现实表现情况(学习成绩、工作任职、科研情况、竞赛、文体活动等)作为学期评价的重要依据。按照“三分类、三升级”对各党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分类评级,评级类别为“先进”、“一般”、“后进”。每一类别不设具体比例,由各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表现实事求是地评定,将评级结果和择优选拔上积极分子党课、参选后期发展对象人选等工作有机融合。

三、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动态管理,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思想动向,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建立“能进能出、择优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并报学院党委备案后,将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1.在大是大非面前,政治立场不坚定,信念动摇,经教育坚持不改者;

2.入党动机不纯,只讲索取,不讲奉献,个人利益不服从党的利益,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3.对党支部隐瞒自己的错误或自己的思想观点,不忠诚老实者;

4.凡属笃信宗教和有浓厚宗教感情,经过进行唯物主义思想教育,不能同宗教彻底决裂者。

5.无故未按季度提交书面的思想汇报者;

6.在期末考试、四六级等重大考试中有违纪作弊事实,或在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入党积极分子党性考察考试、党课结业考试、积极分子应知应会或各类闭卷党史知识竞赛中有违纪作弊事实,或在各类选拔(包括但不限于积极分子党课、发展对象选拔、班级荣誉称号评选等)民主评议过程中存在“拉帮结派,私拉票数”,善于投机取巧者;

7.对于学习和工作消极,学习成绩落后,被学校或学院教务给予学业预警通知,经常出现旷课现象,且同学普遍反映不好者;

8.不服从老师和学生干部的正常管理,经教育坚持不改者;

9.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并报学院党委同意认定的其它情形。

四、做好转入、转出等组织关系变动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衔接工作

1.对从其它党组织转入我院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认真审查其入党有关材料(入党申请书、接收入党申请后的考察谈话记录表、团内推优表、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积极分子党课结业证、思想汇报),对于入党材料齐全,流程规范的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派专人同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了解其思想和各方面的情况,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是否同意对其进行接续培养,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的党组织意见》,并根据情况下发指导填写我院的《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对于入党材料不齐或不规范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及时联系原党组织补齐相关材料或开具相关说明,对于确实发展不规范的积极分子,无法提供相应入党材料或说明的,不予承认积极分子身份,按入党申请人类别重新进行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工作。

2.对于组织关系转出的入党积极分子(特指转专业、毕业等原因从院内党支部转往其它党组织),各党支部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接收入党申请后的考察谈话、优秀团员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结业证、思想汇报等材料整理归档。清查无误之后报学院党委备案,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关系转接)装档材料清单》,由积极分子本人持所有现阶段入党材料和装档材料清单到转入党组织报到。

3.无特殊情况,对于办理转入、转出组织关系的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时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五、进一步明确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定义及其有效期的问题

1.根据中组部发展党员实施细则,入党积极分子并无明确的有效期规定,只要被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且入党积极分子期间按时提交思想汇报,履行入党积极分子义务,不存在上述被党支部动态调整出队伍的行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身份可以一直保留,党支部可以一直对其进行接续培养。

2.在整个入党过程中,对于入党积极分子而言,只存在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和入党积极分子两种概念,不存在入党积极分子后备概念,在经团支部推荐或党员推荐后,入党申请人可被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后正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因此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只是在团支部推荐或党员推荐后,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前一个短暂的身份概念。以往团内推优所说的积极分子有效期一年或两年,都指的是积极分子人选有效期,并非入党积极分子有效期,大多数情况在经团支部团内推优后,经学院团委公示无误后,报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后都能及时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不会超过这个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有效期。

3.在发展对象人选选拔前,我院党委要求要积极分子党课结业证要在三年有效期内,这和入党积极分子身份有效期并不相悖。积极分子党课结业证有效期不得超过三年,是出于对发展党员先进性和与时俱进的要求,切实永葆发展党员的源头活水,这并非是对积极分子身份有效期这一概念的肯定。正常来讲,定积极分子时间满一年以上,积极分子党课结业,全面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讨论通过后即可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如果积极分子党课结业已满三年,却一直未被原党支部发展,一方面可能是个人在对标党员标准上有较大差距,另一方面,由于党课结业时间过长,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各项政策都已经有了新的变化,因此要求重新参加相关积极分子党课的培训。

六、加强以党支部为重点监管主体的日常考察培养教育

1.党支部应为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两名培养联系人,在支部党员人数充足的情况,每一名党员最多不同时担任超过5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每个月应至少与两位培养联系人保持一次联系。培养联系人要担负起引导教育积极分子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和指导入党积极分子规范填写入党材料的责任。

2.明确“培养联系人指导入党积极分子责任制”,坚持“谁经手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入党积极分子与培养联系人实行双向监督,培养联系人与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情况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材料书写情况既要纳入入党积极分子的个人考核,同时也要纳入培养联系人个体作为党员的量化考核。对于审查不细致、指导不认真,填写不规范,导致入党材料重大纰漏的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如实计入党员量化考核表装入个人档案,同时党员年度民主评议直接记为不合格。

3.党支部委员会在选派指定培养联系人时,应合理考虑各党支部成员的分工,安排未承担支部主要工作的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让支部内的每一位党员都参与到支部建设中来,通过安排担任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一职作为考核支部内党员的重要方式。对于不服从党支部工作安排的党员,党支部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经党支部教育后坚持不整改的党员,可上报学院党委,由学院党委指派党委副书记、党委组织员、学生党建指导老师对其进行约谈。

4.各党支部应充分结合支部组织生活、党日活动参与情况、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党支部分配的任务完成情况、生活及网络言行情况等多种考察形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引导入党积极分子不断端正入党动机,不断牢固掌握党的基础理论知识,早日树立共产主义信念,以实际行动做到“未入党的门,先做党的人”。

七、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答辩制度

1.对于已经经过党支部培养教育考察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满足发展对象人选的各项先决条件,需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入党答辩。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入党答辩大会由各党支部自行组织,原则上应线下组织,学院党委届时派人现场监管。

2.各位入党积极分子通过PPT答辩的方式,着重展示成为积极分子这一年多来自己是如何在实际行动中向党组织靠拢的,应着重用图片、用事实、用数据说话,PPT应排版美观,图文并茂,内容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入党动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学习课程科研情况、学生工作情况、分党校举办的各类志愿服务、志愿实践、主题教育等活动参与情况、入党积极分子作用发挥情况等。

3.答辩委员会由支部内的所有正式党员构成,如邀请党支部指导老师或辅导员老师参加的,委员会应由参会的正式党员和老师同时构成。同时各党支部应提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答辩时间、地点,欢迎党支部内其它成员及其对接的团支部成员观摩学习,入党积极分子个人PPT陈述完毕后,所有参会人员都可对其进行提问。提问结束后,由所有参会正式党员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对答辩结果进行表决。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我院党委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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