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教工、学生党支部、全体党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模范人物的示范表率带动作用,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提高政治觉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校定于今年“七一”前夕举行2021-2023年两优一先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按照学校关于《2021-2023年“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方案》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21-2023年“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和评选对象
此次表彰对象是在2021-2023年中涌现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项目包括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对象为全院教职工、学生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为党组织关系(不含临时党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教职工、学生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学院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的正式党员。
二、表彰名额
表彰共分为校级表彰和院级表彰两个层面。
1.校级表彰(拟申请和推荐数量)
(1)先进党支部:2个
(2)优秀共产党员:3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2.院级表彰
(1)院级先进党支部:8个(其中2个推荐为校级先进党支部)
(2)院级优秀共产党员:45名(教工党员12名,学生党员33名。其中3名推荐为校级优秀共产党员)
(3)院级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 (其中1名推荐为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展现出较强的组织力、凝聚力、号召力。在脱贫攻坚、援疆援藏、抗击疫情等重大工作中表现突出;学生党支部还需满足从2021年下半年至今支部党员的青年大学习整体参学比不低于90%。
3.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在引领和推动“双一流”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各项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5.2021 年以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件、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
6.党支部书记自2021年以来在年度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排名均在前50%,或在参评年份内获得校级示范性党支部特色活动立项并顺利结题 或 获得研究生领航先锋工程子项目立项并顺利结项 或 获评校级十佳主题党日活动、优秀主题党日活动案例, 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章电器、违反学术道德、师德师风等问题。
7.参评校级先进党支部的还需满足:2021、2022年度党支部考核结果均为“先进”等次,或党支部、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及以上的重大表彰,或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党员或师德典型等荣誉称号,或在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师生、群众中无私奉献,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社会实践等各个方面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或在脱贫攻坚、援疆援藏、抗击疫情等重大工作中表现突出。
3.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自觉肩负复兴交大的责任和使命,为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4.教职工党员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造一流业绩,教工、学生党员参评优秀共产党员还需满足在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中至少获得一次“优秀”。学生党员还需满足从2021年下半年至今青年大学习整体参学比不低于85%,日常支部活动的出勤率不低于90%,
5.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具备很强的理论素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理想信念坚定;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要求,在推动本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实践中成效显著;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
3.深入学习贯彻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决维护学校党委决策部署的权威性,善于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扎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为推动党建引领事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工作业绩突出,党务工作得到师生公认。
6.从事党务工作时间至少 2 年及以上。
四、奖励办法
校级获奖支部及个人按照学校相关奖励政策执行。
院级获奖支部及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奖金(获奖支部颁发相应的活动经费)。
五、评选表彰程序
1.“先进党支部”由各党支部自主申报表彰等级(校、院两级可同时申报)。学院党委按照评选条件,通过党委(扩大)会议投票方式,决定“先进党支部”获奖支部及表彰等级,并在院内公示 5 个工作日。
2.“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和研究,确定后向学院党委推荐校、院两级参评人选。学院党委通过党委(扩大)会议投票方式,决定“优秀共产党员”获奖人选及表彰等级,并在院内公示 5 个工作日。
3.“优秀党务工作者”由个人自愿申报,校、院两级可同时申报。学院党委通过党委(扩大)会议投票方式,决定“优秀党务工作者”获奖人选及表彰等级,并在院内公示 5 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1.党内评选表彰先进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院内各党支部一定要认真对待,严格把关,把评选过程作为树典型、学榜样的过程,真正把广大党员及群众拥护和公认的、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2.各党支部应于5月5日17:00前(星期五)前完成推选工作,并将推荐表彰名单及推荐材料以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推荐表一页纸,申报先进党支部的需另附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教工支部交至X4538李老师处,学生支部交至X4538文老师处)和电子材料(提交链接:https://send2me.cn/Rbgd91hY/RZmMugnYrpoo8A)两种方式提交,只有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才算推荐报名成功。
专项工作联系人:
李老师 (028-66367273)
文老师 (028-66367620)
我院党委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