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调证明材料信样例:
撰写指南:
一、函调证明材料信撰写指南:
二、关于直系亲属函调证明材料信有关信息填写的具体说明:
1.《函调证明材料信》一式三联,前面两联由党支部填写,填写好后由支部书记保留第一联,需要寄给亲属的为函调证明材料信第二、三联以及政审登记表,父母双方一人一份(父母某方有去世的话就不需要函调)。
2.父母有工作单位的,让父母拿去单位党组织,让单位党组织直接填写政审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党委章,而非公章),并写好函调回信(需加盖单位党委章,而非公章),再按照第二联学院地址寄回(收件人和收件电话填写各自党支部书记的收件信息)。
3.父母没有工作单位的,分两种情况。一是城市户口,城市户口要去社区党委,二是农村户口,农村户口要去(乡)镇党委,社区或者乡镇党委根据调查目录写好调查内容,并写好函调回信,一定要加盖党委章(尤其是农村户口,必须加盖乡镇以上的党章,只有村支部委员会的党委章不认可,社区只成立党支部的,需加盖街道党委的党委章)再寄回。
4.完整的函调寄回时需包括,函调回信(函调证明材料信第三联)以及政审登记表(调查材料上需加盖党委章)。
5.党支部书记收到寄回的函调材料后,可以直接拆封,但不得由发展对象本人拆封,如发展对象亲属误将函调材料寄给发展对象,应由党支书另为领取。函调材料拆封后,对照学院党委要求,党支书首先应核对函调材料是否齐全、基层党委公章是否规范,如不规范,请及时向原党组织反馈问题。
三、政审登记表撰写指南:
四、函调回信样例:
函调证明材料信原表及政审登记表模板见附件,A4单面打印。函调证明材料信需前往X4538加盖我院党委鲜章后才能使用。